股份公司管理机构是如何组成的?股东是什么?有哪些职责?

时间:2022-10-09 11:40:09    阅读:61

股份公司管理机构是如何组成的?股东是什么?有哪些职责?

 

股份公司管理机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和董事会、监事会等组成。

股份公司的更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若干董事,然后组成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代其行使职权。董事会要受股东大会的管理和支配,要对股东大会负责,其职权来自于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通常由董事长、常务董事以及董事若干人组成。

其中,常务董事是董事会的代表,常驻公司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股份公司在股东大会之下设有监事会,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监督公司的董事会议及执行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

股份公司根据自己实际业务情况,在董事会之下设立总经理1 人。副总经理若干人。他们依照董事会的旨意全权负责办理公司一切日常业务工作。

股东指股份企业的入股者,即出资认股。取得权利、享受股利并承担企业债务的人,称为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参与股息分红的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优先认购新股票的权利;公司解散清理时对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对董事监事任免、诉讼的权利。同时还有缴纳税金、承担企业债务等义务。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所持股票的种类和所持股票的数量。当股东将股票转让时,股东的权利也就随之转移给新股东。股东对公司债负有限或无限的责任。

有限责任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其所持股份的金额为限,即必须承担其所认股份的金额;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负无限清偿的责任。社会主义条件下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东基本是劳动者或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单位或及地方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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