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的常规性组成​有什么部分?

时间:2022-10-11 10:55:11    阅读:24

临时报告的常规性组成​有什么部分?

 

董事会会议公告、监事会会议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公告是临时报告的常规性组成部分。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次会议应于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薏事,会议应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超过半数的董事通过,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在会议结束后,如决议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在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拟就公告在指定报刊刊登。

监事会会议公告的披露,参照董事会会议公告要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有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章事、监事;审议批准营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预算及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公司挂牌股票应停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在会议结束后,时间在指定报刊刊登,其股票交易停牌半天,如遇非交易日则延至下一交易日停牌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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