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股票有哪几种途径?
个人投资股票有哪几种途径?
我国公民买卖股票有两种途径可选择∶
一是到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城市信用社证券业务部)。这又有两种方式可以考虑;一是委托证券公司即经纪商,向其报买进价或卖出价,经纪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选择对象成交。采用这种方式,委托方意志表示比较主动,选择机会也较多,但往往化费较多时间;二是与作为自营商与证券公司直接成交。证券公司按挂牌的价格买入你的股票或卖给你股票。证券公司赚取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价。采用这种办法,你只能按自营商规定的某种价格买进或卖出,选择余地较小,但时间快,马上就能得现金或股票。
二是委托经纪商到证券交易所选择交易对象。采用这种办法首先要寻找允许进入证券交易所的经纪商,办理委托手续,告诉卖出价或买入价,然后经纪商派出代表到证券交易所大厅为你选择交易对象,拍板成交后,经纪商再告诉你,办理其他有关手续并支付手续费等。这种办法比较麻烦,对于手持几张股票面时间又较为紧迫的股票持有者来说,显然采取种途径为好。然而就上海而言,因为股票不允许柜台交易,那只能采用第二种途径了。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人自认为股票的场外交易,是指在马路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私下交易,这是违法的;而只要在证券公司业务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或城市信用社证券业务部场所内私下交易就是场内交易,是合法的。这样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首先,股票的场内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场外交易是指在由银行批准的非银行的独立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交易,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都是允许的,是合法的。那种单纯以场所内外区分场内、场外交易是望文生义不妥当的。
其次,公民在马路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直接交易股票是违法的。即使在证券公司营业所内,如果不经过经纪商或自营商私下成交也是违法的。所以,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有转让股票的情况,也要到证券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不能私下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