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时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分析

时间:2022-10-17 10:16:17    阅读:35

承销时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分析

 

一般来说,大多数在证券业中都有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当券商有自营业务时,也必须遵从有关方面的严格规定。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券商利用自身优势给其他投资者造成不平等竞争的环境。在券商违规买卖股票的诸多表现之中,承销商违规截留本应公开上市的股票就是比较典型的一种。有些承销商在承销发行量较少的"热门股票"时,他们并非像正常情况下出售给公众,而是将大部分新发行的热门股票分配给内部人员,如;合伙人、亲属、职员及其他证券经纪商,或者等股票价格扶摇直上时再加价出售。

1992年发生在深圳的"8·10"事件就是一起般票认购证抽签表发售点利用职权私自截留抽签表的严重事件。1992的8 月 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等数家单位向新闻媒介发布公告,称深圳将发行国内公众股 5亿的,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 500 万张,中签率10%由于新股上市转眼就可获得巨利,因此,消息一传出。百万股民开始用艰苦卓绝的数十小时奋斗酿造希望之梦。所有的人都在排队上各显神通,为的是买 100 元一张的抽签表。可是到了8 月10 日凌晨,人们的发财梦破碎了,原本 500万张的抽签表短短几个小时就宣布实光,而人长的队中只有 30人买到。正当人们悲观失塑之时,许多抽签表又登台亮相了,只是身价不同而已,少则700元,多则1000元,这些表是哪里钻出来的呢?事件发生后,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原来众多证券承销商们截留和买了大部分抽签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触犯了法律法规。尽管这些不法分子最终都受到了严惩,但其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至今还值得人们深思。当然,现在实行的上网申购制度不会出现上述行为,但有的证券公司在进行承销时,为了达到尽快完成任务,竞然在其出示的招股说明书中,进行虚假陈述,欺骗投资者。比如;1996年,中国证监会根据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介的反映进行调查后发现,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明公司)为达到股票发行及上市目的,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股票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中、有意隐瞒缩股事实、出具虚假托管文件。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而作为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的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在其制作的大明公司招股书中,隐瞒了大明公司缩股的事实。除此之外,相应的中介公司与证券登记公司也配合造假,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