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02-11 15:02:11   阅读:126

工伤的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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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解答


一.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4.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 、85 、80 、75 。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 、30 。

5.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 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7.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 的伤残抚恤金。

8.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

9.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 、50 、40 、30 的生活费。

10.3职工因工死亡,可享受以下待遇:①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②一次性工亡因工死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发给,其中对因抢险救灾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死亡的按60个月发给。

11.③按规定可以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的,其配偶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发给,其他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30 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 。

抚恤金总金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二.工伤有补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保险赔偿表序号项目具体法律规定1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5.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待遇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8.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0.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2.第三种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14.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

1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 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6.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17.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8.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款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7非法用工伤亡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19.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20.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21.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其他情形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22.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27.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三.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1.属于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赔偿期限6个月。至于赔偿标准金要按各自省份的来划定,湖北的是城市户口1148农村户口3997在城市工作满一年按城市户口算

四.工伤问题,怎么赔偿的

1.工伤保险索赔主要参照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Step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可以有单位申请,也可以个人申请。应该在工伤事发的30天内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认定工伤需提交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4)职工本人身份证明;5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备用)6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4.(备用)特殊情况: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4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5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7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Step2:伤残鉴定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

6.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与时间: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7.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等到治疗出院后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如x光片再到劳动部门进行。

8.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9.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10.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11.总之,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等。

12.4、流程说明: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鉴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3.进行劳动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1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劳动鉴定复核---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1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6.Step3:按伤残等级赔偿当地上年平均工资详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第五章。如果工伤者本人提出离职,那么单位应该给与劳动就业经济补偿一次性支付,您所提到的一次性赔偿部分应该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予以支付;B。

17.工伤人员,单位不得以任何要求辞退,除工伤者本人自行提出;如果单位违反,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提出仲裁;C。

18.如果单位已经按月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住院期间所发生费用应该由社保统筹支付。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表待遇项目享受条件计发标准发放单位备注医疗费用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者100 工伤保险基金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9.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因工负或患职业病住院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者100 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0.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者100 工伤保险基金康复器具应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普及型产品。

21.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24.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工伤保险基金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15个月、二级14个月、三级13个月、四级12个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2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工伤保险基金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工伤保险基金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工伤保险基金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工伤保险基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10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7.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8.六级伤残8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七级伤残6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八级伤残4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九级伤残2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十级伤残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50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六级伤残40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七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八级伤残15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九级伤残8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十级伤残4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者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死者的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者按照职工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者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死者的直系亲属

五.工伤保险如何赔付

2008年工伤保险新增内容,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按视同工伤处理。让你的朋友伤好后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会按伤残等级进行补偿的。不过交通事故需要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哦,

六.工伤赔偿哪些?

1.赔偿费用有:受伤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者休养期间的全额工资,应当予以赔偿。

2.受伤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伤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伤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七.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

3.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4.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5.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6.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7.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八.工伤是怎么赔偿的?

1.如果是工伤的话,你首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至于认定工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起,自受伤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如果用人单位不提起工伤,你也可以申请认定,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提起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构成伤残的你还要提请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你可以申请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你对仲裁不服,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一般工伤怎么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构成残疾的,再申请伤圌残鉴定,依据《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6.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7.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圌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圌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圌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圌务圌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圌务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圌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十.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

1.员工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后结果为工伤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费等,工伤期间工资由公司承担。

2.如果有伤残者,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4.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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